(吉隆坡15日讯)政府和另3造已入禀申请,要求法庭在不经过完整审讯下,处理2组织挑战多源流学校合法性地位的诉讼。
律师古纳西兰指出,大马华文理事会、泰米尔语文协会、泰米尔小学毕业生协会已根据《2012年法院规则》第14A指令入禀申请。
代表教育部的总检察署也入禀了同样的申请。
在第14A指令下,法庭可以在不需传召证人的情况下,就法律课题作出裁决。
古纳西兰今日在远程案件管理程序时,向承审法官莫纳兹兰通报此事。
代表教育部的是高级联邦律师纳古娜瓦蒂。
本案起诉人半岛马来学生会和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可以对申请作出回应。
纳兹兰再择定10月14日为案件管理。
该协会和理事会将政府和教育部列为答辩人,而其他11造作为利益相关方,也被包括在内。
他们提出诉讼,要求法庭宣告《1996年教育法令》的第2、第17和第28条令,授权教长设立华小、泰米尔小学,抵触了《联邦宪法》第152(1)条,因此被视为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