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18名大马青年寻求司法审核延迟18岁投票政策一案代表律师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不是政府和选委会推迟该18岁投票政策的合理理由。
18名青年的代表律师拿督古尔迪在线上审讯中,列出了18岁可投票政策的时间线,包括部长和选委会从2019年至今年3月期间,都曾多次承诺18岁可投票政策将会在今年7月落实。
他补充,直到今年3月25日,选委会才表示18岁可投票和自动登记选民系统,只能在2022年9月1日之后才能落实。当时,选委会表示延迟落实该政策的原因,是因为疫情和行动管制令严重影响了筹备工作。
他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并不是一个展延18岁可投票政策的合理理由,因为选委会的工作,如整理选民的详细资料和自动登记选民,都可以线上完成,而不需要一群人聚集在一起登记选民。
“自动登记选民可以在线上进行,通过科技,国民登记局和选委会都可以完成,他们在整理选民册时就是这么做的。”
“事实上,这是更好的方式,你不必去任何地方进行申请,而是由国民登记局和选委会自动登记完成。”
“因此,受到疫情影响这个理由是无法令人接受的,除非他们展示一下,疫情是如何造成他们的问题,例如,打开电脑及整理选民册。”
他说,时任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达基尤丁在2020年11月,曾在国会以书面方式宣布,18岁可投票政策将会在2021年7月正式落实。
当时我国已经有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甚至在9月已经爆发了第三波疫情。
他指出,选委员副主席在今年3月10日也曾表示,18岁可投票政策和自动登记选民系统都正在进行中,当时正是新冠肺炎疫情最严重的时期之一。
他强调,政府在2019年至今年3月10日期间,都一再保证18岁可投票政策和自动登记选民系统可如期落实,这意味著政府未能遵守解释法第54(2)条文。
18名来自社会运动组织“Undi18”的青年是在今年4月入禀法庭,要求司法审核政府展延落实18岁可投票政策的决定。
他们将时任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政府和选委会列为答辩人,并要求法庭强制三造在2021年7月之前,将投票的合法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