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 新首相必须在国会召开时提呈信任动议,证明自己获得足够的支持,以便能从坚实稳定的基础上起步。
我国最近的两届政府,希盟和国盟政府因为政治背叛和撤回支持在执政不到两年就下台,在前任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辞职后,拿督依斯迈沙比里因为获得多数议员的支持法定声明,今日宣誓就任大马第9任首相。
国家王宫在宣布依斯迈沙比里为新首相时,提到有114名国会议员支持他的法定声明;不过国家元首也曾表示,一旦国会重新召开,下一任首相必须应信任动议投票。
《马来邮报》访问数位律师、净选盟2.0负责人和国会议员,询及有关避免政治危机的全面方案,以避免反复出现或长期的政治不确定性,和对新首相的反复挑战。
净选盟2.0主席范东平表示,新首相应该让国会议员在下议院,投票决定他们是否支持他的领导。
“新首相必须迅速召开特别会议,并提出对自己的信任动议,以证明他的多数席位。这不仅满足了《联邦宪法》第 43(2)(a) 条文,‘赢得大多数议员支持’的要求,而且还将迫使国会议员公开表明他们对新首相和政府的立场。”
“如果证明获得多数支持,尽管法律没有要求,我们希望通过公开表示支持新首相,国会议员也将做出承诺,他们将坚定不移,直到两年后的议会任期结束,或第15届大选召开。”
“在我们所处的健康和经济危机中,我国无法承受无休止的政治阴谋。”
我国第15届全国大选将于2023年举行,虽然大选也可以提前举行,可是受访的领袖都不赞成闪电大选。
诚信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沙拉胡丁、通讯主任卡立沙末、民统主席拿督斯里丹敖、公正党策略主任沈志勤和巫统副主席拿督斯里卡立诺丁皆表示,目前新冠疫情严重,不适合举行选举。
律师尼占表示,国家元首将根据联邦宪法第 43 条文,以陛下的判断,任命一位可能会赢得国会下议院大多数议员信任的首相。
当原任首相被指控失去多数支持时,尼占说,从法律的角度,多数支持的评估必须经过议会的考验,换句话说, 通过在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的投票。
“如果维护法治和联邦宪法所体现理想的民主原则,那么新首相同样应该举行信任投票,作为国会的首要任务。”
尼占指出,联邦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举行“议会考验”,但这将是维护法治的强制性要求,与其他衡量多数支持的方法形成对比。
“法定声明或任何其他评估支持模式的部分问题在于: 我们不知道个人表达支持的压力或动机,以及最后一次提出法定声明时,国家元首仍选择与各方面谈; 此外评估可以说是主观的或有问题的。”
他也说,进行信任投票将有助于减少政治不确定性。
律师梁信友周一向《马来邮报》指出,法律不要求任何新首相证明他的多数票,但宪法第 43(2) 条文要求首相获得多数支持。
由于有两名国会议员去世导致议席悬空,新首相需要在220人中,取得111名国会议员的简单多数支持。
他说,经过国会信任动议或通过财政预算案的考验是西敏制的传统做法。
“自霹雳州危机以来,信任也可以通过法定声明和觐见国家元首,在议会之外进行测试,但这两种新方法不是现有法律的一部分。”
他指出,理想情况下,新首相的多数支持应该在不清楚他是否拥有多数的情况下通过议会投票来测试,对国家元首施政御词,进行投票表决可以作为测试支持的另一种方式。
“国家元首为国会开幕的施政御词也可以是一个考验。如果新首相失败,那么他必须提出辞职或要求解散议会。然后这个过程又开始了。”
公正党策略主任沈志勤表示,在任期期间上任的新首相需要通过国会下议院的信任动议。
他说,这没有阐明在联邦宪法中,而是由前首相敦胡先翁和敦阿都拉过去展开的做法。
“慕尤丁没有那样做,而敦胡先翁那样做,敦阿都拉那样做,这是一项惯例,即首相必须返回下议院以证明获得多数席位。”
当被问及拿督斯里纳吉和敦马哈迪是否也前往下议院提出信任动议时,沈志勤指出他们没有必要这样做,因为他们已经通过选举证明自己获得多数。
英国国会下议院图书馆网站显示,由国会议员投票,用来测试对政府信心的议会动议主要有三种类型,即由政府发起的信任动议,由反对党发起的不信任动议,以及其他可被视为对政府的信任或谴责的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