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前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慕沙哈山表示,警方应公布刑事案件的调查结果,以解决市民对案件的疑虑。
慕沙哈山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指出,警方和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在调查案件时应透明化运作,不倾向于任何政党,且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无论是否有采取后续行动,都应该公开让民众知道。
他说,警方和反贪会属于中间人的角色,当收到有人企图贿赂的投报时,就应该采取调查行动鉴定罪魁祸首,因为贿赂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反贪会负责调查贪腐行为,警方则鉴定涉案者的身份,以及电话号码真伪,无论如何都必须公开调查结果,以解除市民心中疑虑。”
慕沙哈山透露,执法单位需要在9月6日国会复会前完成调查工作,并对所有指控进行彻查。
惟他坦言,如今诈骗集团也能通过电脑技术冒充警局电话号码进行诈骗,倘若对方冒充他人身份,令警方无法鉴定幕后黑手真实身份,就不能采取进一步行动。
“的确有人使用电脑技术,冒充他人电话号码进行贿赂行为,干扰警方调查。”
另一方面,慕沙哈山强调,警方和反贪会并没有受到政党施压或影响,且本身在警队服务30年期间,没有被政治干预。
他说,早年前曾逮捕过政治人物,惟调查期间并没有政治压力介入,因此政党施压的言论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