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高庭谕令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在14天内,针对前首相敦马哈迪领导的祖国斗士党要社团注册局处理该党注册申请一案,做出决定。
斗士党针对内政部长怠慢该党注册为政党的申请,所提出的法律行动,今日获得高庭法官阿末卡玛批准。
“法庭认为,部长在决定斗士党的上诉申请时,违反了1966年社团法令第18条文的法定责任。”
“在我看来,耗时逾5个多月决定这个上诉申请,是超出合理时间。”
阿末卡玛说,内长表示自己需要处理来自不同组织的102个上诉,同时需要管理该部门的其他事务的说法,并不成立。
“他指自己行程忙碌的理由并不充分,因为他有部门官员协助他做决定。”
“我重申,即使他还有其他上诉申请未决,用以决定斗士党一案的时间不会太长,因为并没有涉及复杂的问题。”
不过,法庭并没针对堂费做出裁决。
斗士党的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拉菲克和米尔诺;代表内长和社团注册局的是高级联邦律师为阿末哈尼尔和丽雅娜。
斗士党申请注册为政党被社团注册局总监拒绝后,于今年1月8日向内长韩沙再努丁提出上诉。
斗士党今年4月采取法律行动,挑战内长怠慢该党注册为政党的申请。
他们称,内长违反了1966年社团法令第18条文下的法定责任。
斗士党成立委员会总秘书拿督阿米鲁丁在其提出司法审核的宣誓书中表示,内长怠慢他们的申请,是企图剥夺斗士党使用自己的标志参与全国大选的宪法权利。
除了斗士党,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的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也针对该党注册为政党一事向内长提出上诉,另一个法庭将在8月12日聆审他们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