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 19日讯) 马来显要组织G25敦促,政府尊重和遵守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为国家利益后做出的谕令,立即重开国会。
“听从国家元首的谕令最符合政府的利益。这不仅向陛下表达在紧急状态等情况下为政府提供建议的作用的尊重和理解,还将消除对政府可能因自身利益而推迟国会开会的任何怀疑。”
马来显要组织G25发文告,感谢和支持国家王宫和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谕令,两份文告都直截了当和明确地阐明,重新召集国会是国家当务之急。
文告说,通过议会程序,以及部长们回答议会质询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国人和外国人对政府真实意图的冷嘲热讽和阴谋论将会减少。
“我国宪法第 55 (1) (1) 条文规定,国家元首可以召集议会开会,而且最后一次会议和下一次会议不得间隔六个月。”
它说,上一次国会下议院会议是在去年 12 月 17 日,刚刚超过6个月。
“在陛下谕令重新之后,如果再拖延国会的召开,显然违反了我国宪法规定和陛下的命令;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自由裁量权。”
它指出,重开国会应该没有问题,因为所有国会议员都已经接种了疫苗,并且可以严格执行标准作业程序(SOP)。
它补充,国会甚至可以以混合方式开会,如果出于安全因素,国会议员和官员可以选择亲自和线上出席。
“没有理由等到8月,因为现在召开议会可以帮助迅速改善我们的状况。在应对我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危机时,所有人都需要全力以赴。”
它说,国会议员代表民声,需要有平台表达公民的关切和选民的期望;这将更好地分析和理解公民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找出更好的解决方案。
它说,国会在国际上被视为民主政府体系中的最高治理机构;因此立即重开国会有助于向世界,特别是向本地商界和外国投资者证明我们的宪法运作良好。
“这将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即马来西亚将继续致力于制衡制度,以确保一个廉洁和负责任的政府。”
“我们在6月6日发布的请愿书中恳求,国家元首建议首相立即重开议会;我们提醒政府,根据宪法第 150 (3)条文规定,一旦宣布紧急状态,国会必须尽快召开、紧急状态颁布和任何紧急法令的颁布都必须提交国会审议和批准。”
它指出,正如联邦宪法第 150 条文阐明,国会在紧急状态下对政府的监督作用必须得到尊重,并且在法律上不容忽视。
“国会辩论的目的,除了遵守宪法要求之外,也是对相关的国家课题进行彻底的审议,并使政府的计划和行动计划具有可信度和有效性。”
它补充,如果上下议院的执政党和反对党议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批评,也将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变。
最后,立即重开国会,可以让国会议员能够针对第十二大马计划进行辩论,因为它包含政策框架和国家发展资源的分配。
“按照过去的做法,该计划最迟应在4月之前提交给国会;虽然该计划不是法定规定,但它是所有投资者都在焦急等待的文件,以便他们看到未来经济的政策方向。”
它说,所有国人也急切地想知道,在第十二大马计划中,政府是否会采用共享繁荣愿景来强调分配政策,是基于人民的需求,而不是基于种族。
“这将使我国走上成为一个进步国家的道路,无论种族和宗教,所有人都享有经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