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提出三大观点,表明国家元首可以在没有首相的建议下召开国会。
第一种观点,根据联邦宪法第 55 条文,只有国家元首才能召开国会。
他说,事实上,根据联邦宪法第 55 条文,只有国家元首拥有停止或解散议会的绝对权力。
第二种观点,即使紧急状态条例取代了联邦宪法,国家元首也可以在没有首相建议的情况下命令国会开会。
“这是因为若联邦宪法第55条文不适用,那么联邦宪法第40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必须按照内阁的建议行事也同样不适用。”
第三种观点,紧急状态法令授权国家元首召开议会,而无需等待首相的建议。
他指出,紧急状态法令第 14 条文规定,在紧急状态生效期间,国家元首可以在认为适当的日期可以召开、休会和解散议会。
他补充,紧急状态法令第 15 条文规定,国家元首可在与马来统治者和州元首协商后,召开、休会和解散州议会。
“总的来说,所有这些观点都阐明了,国家元首确实可以随时召开国会。”
他表示,这些观点甚至与国家元首于2021 年 2 月 24 日的谕令一致,即在紧急状态期间可以举行国会。
“这些观点也符合国家元首日前要求尽快召开国会的谕令。”
阿末扎希今日在面子书发文斯张贴,国家元首谕令尽快召开国会的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