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警方指出,在全面封锁行管令期间,涉及经济领域的自雇人士,若在这段期间需要跨州跨县,可直接前往警局申请一次性(one-off),为期14天的批准信,无需每次前往警局申请。
武吉安曼内部安全和公共秩序局行动组主任MV斯里古玛今早接受国营电视台(RTM)《早安大马》节目访问时指出,经济领域的自雇人士可以到警局申请一次性的批准信,批准信上会阐明特定的日期。
“因此,他们不必每次都前往警局申请批准信。然而,若是紧急事故例如家属逝世,则必须出示证据。”
“若民众前来警局申请这类的批准,最重要的是出示证据,生病则出示医生证明。若民众在申请时,没携带相关的证据,警方难以作出相关批准。”
他说,若是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则是透过CIMS3.0申请批准信,该信件将印有二维码,让警方进行检查,交通部则是利用物流工业资讯系统(SMILE),申请通行信函。
另一方面,MV斯里古玛也指出,虽然标准作业程序阐明商店只能在早上8时营业至晚上8时,但没有提及民众在晚上8时之后不能外出,限制商店营业时段是为了控制不必要的人流。
他说,民众依旧可在晚上8时之后出门,但,是有目的性的外出。
他强调,商店可在早上8时营业前在店内进行营业准备工作,晚上8时结束营业后,仍可在店内进行清洗工作。
针对外出采购物资的范围不超过10公里的指示,MV斯里古玛指出,当大家选择外出采购时,都会选择靠近住家的商店。
他说,若商店距离住家不远,但该商店处于另一个县属,民众必须跨县前往商店并不违规。
他强调,即使商店处于同一个县内,但距离遥远,选择前往该处采购并不符合逻辑,因此10公里范围是限制人民的流动距离。
MV斯里古玛指出,警方的标准作业程序纠察小组,会在这段期间前往允许营业的商店进行检查,包括例行的突击检查。
他呼吁民众待在家中,若需要外出,就必须戴口罩等,遵守标准作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