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根据标准作业程序(SOP),只有受关键服务领域公司委聘的律师事务所,才被允许营业。
国家安全理事会今日在面子书上,发表针对法律事务的标准作业程序。
根据标准作业程序,律师必须持有律师事务所发出的证明,包括新案件审理法庭地点和日期、扣留令、各种刑事申请,以在路障出示予执法单位。
至于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则可以出示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各州援助中心发出的轮班表。
律师事务所方面,只有受到必要行业公司委任的律师事务所可以继续营业。
根据标准作业程序,这些到办公室上班的律师事务所员工不得超过20%,且必须向贸工部冠病智能管理系统(CIMS 3.0)提交申请。
律师事务所需向贸工部出示该事务所受委证明,该公司或企业获准运营的证明,以及有必要在行管令期间提供法律服务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