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促请政府提供针对性的财政援助措施,以支持深受疫情严重打击的领域,包括需要面对面互动的业者和旅游行业,其中包括自雇人士、微型企业和服务业,如旅游业、餐饮业和零售业。
中总提出建议包括:
(I) 加速政府的支出;
(II) 缓解现金流和财务负担;
(III) 雇员的疫苗接种计划;
(IV) 对房地产、汽车等行业的支持;
(V) 将《2020 年政府资助临时措施法案(2019 年新冠肺炎病毒)》法案(第829号法案)的临时措施延长至2021年12月;
中总呼吁政府加速拨出和支配2021年的3225亿令吉预算拨款,尤其是50亿令吉的中小型项目,因为这些对建筑业和制造业有更大的经济乘数效应。这对于支持国内需求至关重要,尤其惠及中小型承包商和供应链(如供应商、硬件企业和建筑相关的建筑材料)。
中总表示,3Cs(现金流、信贷和成本)仍是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最为关注的重点,一些依然面对现金流问题的企业,将会因为全面封锁的行动管制令,情况变得更糟。
文告重申继续实行针对性偿还贷款援助。所有金融机构必须确保继续提供信贷措施,包括针对性偿还贷款援助和其他形式的援助,如重组和重新安排贷款(Restructuring & Rescheduling)配套。
“这些财政援助须简化文件要求,并适用于所有阶级的收入群、微型企业,以及受到影响的客户。”
中总今天在发出文告提出5大建议助抗冠病疫情时,如此表示。
中总指出,重组和重新安排贷款的申请与批准截止日期,应延长至2021年12月。
中总也建议提供一次性的现金补助。
文告说,微型企业、自雇人士或获取日薪和周薪的非正式员工,应获得更多援助,因为政府为了减少病毒传播,而限制人员流动,对这些弱势群体造成的影响最大。
“我们建议为合格的微型企业和小商家,提供一笔 2000 至 3000 令吉的一次性补助;为德士司机、电召车司机、小贩和获取日薪或周薪的雇员,提供500至600令吉的一次性补助; 延长薪资补贴计划(WSP)。”
“截至2021年4月23日,薪资补贴计划 1.0 和 2.0 成功保全了320万个工作,并减轻39万5744名雇主的就业成本。”
“目前的薪资补贴计划将于2021年6月尾终止,中总建议把薪资补贴计划延长6个月,直至2021年12月下旬。”
对于没有资格申请薪资补贴计划的员工,中总表示,政府可以考虑允许雇主支付雇员薪资的 70%,以减轻雇主的雇佣成本,留住员工。
文告也建议延长人力资源发展基金(HRDF)的豁免期限。“由于 HRDF 的免缴交政策将于2021年6月到期,我们建议延长豁免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尾。”
“为所有领域提供 25%的外劳人头税折扣。2020年12月截止的外劳人头税折扣,成功协助缓解企业的现金流问题。我们建议向所有外劳准证即将于2021年6月至12月到期的企业,提供25%的折扣,这预计的收入损失为 4 亿 3150万令吉(7/12 x 25% x 2021年财政预算案预估的29亿9591亿令吉)。”
中总也认为电费折扣10%优惠应延长6个月,至今年12月31日,受惠领域包括酒店运营商、主题公园、会议中心、购物中心、国内航空公司的办公室和旅游代理商。其他运营成本减免措施包括允许中小型企业延迟偿还电费。
“同时为中型企业或非中小型企业的营业场所提供 30%租金减免的人士,延长特别税务减免,从2021年6月30日至12月尾。”
中总表示,关怀人民经济振兴配套(PRIHATIN)宣布所有中小型企业的所得税分期付款将推迟 3 至 6 个月(2020年4月至6或9月)是个及时的援助。
“我们建议重新推行为期三个月的所得税分期付款。”
“对于那些申请每个月或每两个月分期偿还所得税的申请,全部予以马上批准,而不是依案考量。”
“允许6个月分期偿还2020和2021课税年的税收馀额。”
另一方面,中总认为政府和私人企业必须共同努力,调动资源,寻找和有效优化的疫苗接种计划,以帮助改善这项计划,提高接种覆盖率,早日实现群体免疫目标。
文告说,鉴于加快疫苗接种率的紧迫性,中总建议政府可协助商会、工商业和私人企业获得疫苗供应,并与私人医院和诊所作出安排,为各自的雇员处理疫苗接种。此行动可与政府的疫苗接种计划同时进行,以便在职场实现更广泛的疫苗接种,确保雇员安全。
“在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仍难以恢复疫情前收入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考虑为支援雇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企业提供补贴和税务减免。”
同时,中总认为政府应继续给予房地产、汽车等行业的支持, 其中继续“拥屋计划”(HOC)延长价格在30万令吉至250万令吉之间的房地产业的印花税豁免,并享有至少10%的买卖合约折扣,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延长汽车营业税免税额 - 在过去几个月,实行对本地组装乘用车100%的汽车销售免税和进口乘用车的 50%的汽车免税,提高乘用车的整体销量。但是,此豁免将在2021年6月30日结束。”
中总建议政府将此豁免延长六个月至 2021年 12 月,以继续支持高价商品的买气。
中总也认为将《2020 年政府资助临时措施法案(2019年新冠肺炎病毒)》法案 (第 829 号法案)的临时措施延长至2021年12 月。
中总说,目前829法案第二部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延期将于2021年6月30日结束。第二部分附表列出的合同类别包括:建筑相关合同、专业服务合同、非居住不动产租赁或租赁合同、活动合同、旅游企业合同、宗教朝圣相关合同等。
“由于许多企业和个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方面面临困难,建议将第829号法案的实施延长至2021年12月。”
另一方面,中总表示,遵守卫生条规人人有责。
“遵守标准作业程序及预防措施是全民的责任。所有政治领袖须身体力行,以身作则。”
“因此,所有马来西亚人及领袖都必须遵守条规。标准作业程序应该严格执行,条规及准则必须清晰、合理及一致,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