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挑战SRC舞弊案罪成的上诉案今日续审,主控官拿督希淡峇兰今日向上诉庭表示,辩方称两名SRC公司董事伪造或剪贴签名,来汇出4200万令吉,最终存入时任首相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根本是为了转移焦点。
主控官希淡峇兰副检察司说,若在根本上存有争议,那将是SRC与银行之间的纠纷,而不是纳吉的纠纷。
“他们(辩方)只是多事者。纳吉没有与银行签订合同的特权。”
获总检察署特别委聘负责纳吉SRC案件的资深刑法律师希淡峇兰表示,辩方必须对控方提出的7项控状做出回应。
“伪造或未经授权的扫瞄(签名)和电子转账的问题是不会成功的,特别是对于刑事失信罪行。”
“所提出的问题是辩方用来转移焦点,谁敢动当时在任的首相呢?”
他说,SRC没有起诉银行疏忽,也没有要求银行偿还这笔钱。
“如果没有适当的授权和提款,没有公司会保持沉默。”
希淡峇兰表示,有证据表明SRC董事已授权该银行进行电子转帐,并且该银行表示也已根据SRC签署者的授权行事。
他说,尽管纳吉承认收到属于SRC的款项,事实上纳吉没有退还这4200万令吉。
“他只是说(他不知道)钱从何而来,但我们证明了4200万令吉已存入他的帐户。”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上周表示,控方的案件将告一段落,如果签字人之一的时任SRC董事拿督苏博的证词,因为前后矛盾已被高庭驳回。
苏博曾表示,他最初在2015年11月17日,向前来阿联酋阿布扎比会见他的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员,透露该银行电子资金转账指示中的13个签名是真实的。
不过,他接受沙菲宜交叉盘问时说,自己在2018年5月28日和30日告诉布城反贪官员,其签名可能被造假。
苏博也说,他于2018年8月13日和15日再次告诉反贪官员,这些签名是真实的。
辩方认为,前SRC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可在扫瞄的副本“移花接木”(数字化处理)苏博的签名,然后再将其发送到银行,以执行转移资金的指示。
沙菲宜辩称,目前失踪的聂法依沙伪造并滥用了苏博的签名,并将其印在纸上。
聂法依沙和苏博是SRC帐户的签署人,资金从该帐户转入SRC的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他们同时也是Gandingan Mentari帐户的签署人,资金被转入了Ihsan Perdana,该公司被选中执行SRC的企业社会责任计划。
控方辩称,Ihsan Perdana的4200万令吉已通过“分层程序”转移至拉惹朱兰路分行的3个纳吉的大马银行帐户,以掩盖其来源。
纳吉在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案件上因涉嫌滥用职权、刑事失信和洗钱等七项罪名成立;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于去年7月判纳吉入狱12年和缴付2.1亿令吉的罚款。
纳吉目前在上诉庭,对他的定罪和刑法提出上诉。
承审的上诉庭三司为拿督阿都卡林、拿督哈斯扎纳和拿督瓦兹,案件审讯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