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挑战SRC国际公司舞弊案罪成裁决,今日在上诉庭续审,纳吉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指称,高庭法官在审理此案期间,似乎“有意”要裁定纳吉有罪。
莫哈末法汉今日在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前,为纳吉辩护时说,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审理此案时,似乎有意要被告负责任。
上诉庭其他两名法官,包括拿督哈斯扎娜和拿督瓦兹尔阿兰。
“看起来似乎有意裁定,要被告负责任。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有意,要裁定被告有罪。”
莫哈末法汉辩称,刑事法律不是问责被告的正确管道,因为,被告已在上一届大选时,被追究责任。
莫哈末法汉继续表示,审讯此案的法官裁定纳吉需要自辩的裁决,也存有偏见。
纳吉是在去年7月28日,被法庭宣判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的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的控状、全部罪名成立、并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在一项滥权罪中,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3项刑事失信罪各被判监禁10年;3项洗钱罪各被判监禁10年。
基于法官谕令刑期同时执行,纳吉也因此面对12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