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代表律师哈维德吉星辩称,该案其中一名证人,即一马人民基金会(YR1M)前首席执行员洪素玲(译音)的证词是不可信的。
洪素玲此前供称,纳吉的前机要秘书拿督阿兹林曾要求她在汇款4200万令吉进纳吉户头的交易中进行协调。
哈维德吉星指出,高庭法官纳兹兰是根据洪素玲与阿兹林联系的供词,判处纳吉罪名成立。
他今日在上诉庭指出,洪素玲称她曾在2014年9月与阿兹林见面的供词是有争议的,这点可以在控方此前的论述中取得根据。
他辩称,洪素玲声称阿兹林在2014年12月和2015年2月通过Whatsapp向她发出的指示实际上并不存在。
他在陈词时表示,无论是相关文件还是手机上的Whatsapp中都找不到相关讯息。
他补充,当时洪素玲接受交叉盘问时声称,她删除了该讯息并丢弃了该手机,因为她想要“忘掉痛苦的回忆”。
纳吉是在去年7月28日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而被判洗钱、滥用职权及失信等7项罪名成立,需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此前,洪素玲在高庭供证时指出,阿兹林曾在9月与她见面,并告诉她会有一次未公开数额的资金将被汇入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户头,作为企业社会责任计划用途。
她说,阿兹林在2015年12月通过Whatsapp通知她,有一笔3200万令吉资金已汇入Ihsan Perdana户头,而在2016年2月,又有一笔1000万令吉资金被汇入纳吉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