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3日讯)尽管吉隆坡高庭裁决非穆斯林可使用阿拉字眼,惟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强调,雪州非穆斯林禁止使用阿拉字眼,同时指示雪州宗教理事会申请介入大马政府及内政部上诉阿拉字眼的案件。
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今日发表文告表示,阅读吉隆坡法庭针对阿拉字眼案件的完整判词后,殿下依然维持雪州非穆斯林在圣经或任何基督教徒的书籍,无论任何形式,禁止使用阿拉字眼。
殿下强调,阿拉字眼对于穆斯林而言是神圣的字眼,只能用来形容上苍,绝不能错误使用在其他地方。
无论如何,苏丹殿下强调不会禁止他人使用Tuhan字眼,作为God字眼的翻译。
“这项指示与联邦法庭针对天主教吉隆坡总教区分别于2014年挑战内政部长,及2010年挑战雪州宪报的宗教法规时作出的裁决一致,即非穆斯林不能使用阿拉一词,阿拉字眼也不能用来形容非伊斯兰教之外的上帝。”
苏丹殿下提醒,倘若阿拉字眼遭到滥用或有侮辱之意图,穆斯林就有义务挺身而出,以时时刻刻维护阿拉字眼的圣洁。
殿下也希望,雪州非穆斯林可以遵守1988年非伊斯兰教(对伊斯兰群体的宪法管制)条例,该条例已阐明禁止使用特定的字眼,无论是商业用途,或为商业场所及建筑物命名。
“朕将继续捍卫阿拉字眼的圣洁。倘若朕无法捍卫阿拉字眼的圣洁,让其受到有议程人士的玷污,那么朕作为雪州伊斯兰教首领又有何用。”
苏丹殿下也强调,所有宗教必须互相尊重,不要触及敏感,以免破坏雪州各族群之间的和谐。同时,苏丹殿下也支持柔佛苏丹早前的谕令,即要求联邦政府上诉阿拉字眼的裁决。
“朕也将指示雪州宗教理事会申请介入大马政府及内政部上诉阿拉字眼裁决的案件,同时也希望其他州宗教理事会可以效仿,共同维护阿拉字眼及伊斯兰教的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