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 大马人权委员会促请政府重新检讨执行及重罚假新闻条例的决定。
国盟政府早前宪报《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从本月12日开始,散播任何与新冠肺炎或紧急状态有关的假新闻,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为此,人权委员会促请政府尽快召开国会以行使制衡机制,确保过的法令保障基本权益。
人权委员会认为,政府应该通过议会立法的程序来辩论,以寻求通过,以便解决各种形式的仇恨言论或违法的内容。
人权委员会在声明中促政府按照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的规定,尽快召开国会以辩论此条例。
文告说,根据联邦法令第150条第(3)条文,国会上下议院也可推翻紧急状态颁发宪报的条例。
文告指出,这项假新闻条例的刑罚过重,罪成者可能面对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甚至已有抵触《联邦宪法》第10(1)(a)条文之嫌,即每名公民皆有发表自由言论的权利。
人权委员会也不希望这项法令让原本在2019年于国会通过的废除《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