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就当今大马藐视法庭案下判后发表评论一事,于今日受召到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录供。
查尔斯是在今早10时15分,于代表律师范新麟的陪同下抵达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并在历经逾一小时半后,方完成录供程序。
其在此后召开记者会指出,警方是基于一项于上个月25日由非政府组织所做出的投报,而传召自己助查,以查清是否如报案者所指有藐视法庭之嫌。
“整个录供过程是否顺利,警方向我提出约12道问题,而我给予十足配合,接受后警方亦未取走我的手机搜证。”
他证实,警方援引煽动法令4(1)条文,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案件。
另一方面,查尔斯表示,自己不满警方为何就其言论开档调查,更质疑后者对处理案件的方式存有双重标准。
“就因为我是反对党国会议员,因此警方才会开档调查案件;若我今日是名执政党议员,警方是否仍会进行调查?”
他指出,警方应将时间放在更为重要的事件上,而非浪费人力调查此案。
瓜拉姆拉警区总部是在日前证实,接获莪仑某非政府组织成员,就查尔斯针对当今大马藐视法庭案判决发表评论的投报,并援引煽动法令第4(1)条文和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条文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