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向联邦法院申请裁定,法庭是否有权力重新检视,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给予国家元首、请求颁布紧急状态的劝告。
安华代表律师蓝卡巴星指出,安华是在今日向高等法庭提交申请,将4个法律问题转交到联邦法院。
他说,安华今日提交的申请,属于1月25日入禀法庭挑战慕尤丁和国盟政府,劝告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以及停摆国会的诉讼的其中一部分。
他指出,安华要求高庭在审理此案之前,先将此4个问题转交到联邦法院,并暂停高庭的诉讼,直到联邦法院对此4个问题作出裁决为止。
“我认为这4个问题应该由联邦法院裁定,考虑到此事的紧迫性,尤其是国会已经处于停摆状态,我已提交了紧急证书(certificate of urgency),以便此事能尽快审理。”
安华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安华所提交的4个问题,包括慕尤丁向国家元首提议停摆国会,是否受联邦宪法第150条文约束。
其二,法庭是否有权力审理慕尤丁领导的内阁决定给予国家元首劝告以停摆国会一事。
其三,1963年马来西亚法令第39(2)条文、1981年宪法修正案第15(d)条文以及联邦宪法第150(6)和联邦宪法第150(8)条文,是否与联邦宪法第4、5、8和121(1)条文相悖。
其四,法庭固有的职权,包括重新检视相关程序的权力,是否可以透过立法机关完全禁止。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是在行动管制令前夕,即1月12日以抗疫为由,颁布全国紧急状态至8月1日,同时停摆国会。
此决定引起众多国会议员群起反对,安华更致函所有国会议员,要求连署请求国家元首撤回紧急状态,并在1月底之前召开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