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自传内容掀议,并遭到另一名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报警。
阿班迪声称,汤米汤姆斯的自传,已经触犯了《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
他今日在冼都警局,针对汤米汤姆斯自传内容报案后向媒体表示,希望遭自传内容侮辱和丑化的人士,都能获得清白,尤其是总检察署内的官员。
“这不仅是为了我,也为那些被自传内容丑化与侮辱的人士,尤其是总检察署内的官员。”
惟他并没有透露,汤米汤姆斯自传哪一项内容涉嫌指控自己,但说,总检察署官员因自传内容陷入两难,那就是捍卫自己的同时,也和自己的前上司对抗。
“作为一名前总检察长,我同情这些遭汤米汤姆斯看不起的官员。他的做法非常不恰当。他应该理解,这些官员都是法律服务的支柱。”
阿班迪也捍卫总检察署的官员,强调官员们都非常尽责,在自己担任总检察长时,官员们都没有犯下任何错误。
他强调,就算自己在任期内遭受批评,但有许多事情他都会保持缄默,因为这些都是国家机密,因此,也不会出现在自己的回忆录内。
阿班迪的代表律师拿督巴尔吉星说,警方指出,汤米汤姆斯的自传或已触犯3项法律条文。
“自传或犯下刑事法典第203A和第500条文,以及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
刑事法典第203A条文阐明,禁示任何公务员泄漏在其任职期间或行使权力时所取得的资讯。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则是诽谤罪。一旦罪成,将被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汤米汤姆斯于1月30日面世的自传,《我的故事:旷野中的正义》揭露了本身于2018年至2020年,担任总检察长期间的事迹,包括希盟执政期间发生的一些争议性内幕,掀起坊间激烈的反应。
前第三律政司拿督莫哈末哈纳菲,也已针对自传内容报案。汤米汤姆斯是在自传内,指控莫哈末哈纳菲,无能力审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洗黑钱案。
另外,纳吉也已透过其代表律师,就自传内有关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作出的指控,要求汤米汤姆斯道歉,和赔偿1000万令吉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