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指出,警方在通缉逃亡国外的罪案嫌犯时,可向国际刑警组织 (INTERPOL) 申请发布红色通牒(Red Notice),惟若嫌犯是因涉及政治、宗教、种族及军事等因素被通缉,相关申请将不被受理。
阿都哈密是在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透露,警方曾在2018年向该组织提交申请,以将当时人在英国的前沙巴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带返回国,但最终因上述原因被拒绝。
他表示,警方必须通过国家中心部向位于法国里昂的国际刑警总部提交红色通牒申请,并在同时提呈通缉嫌犯的资料,供国际刑警审核。
“提交内容还包括嫌犯涉及的案件摘要,并需满足国际刑警组织章程第3条文的规定,即嫌犯被通缉主因与政治、宗教、种族及军事等因素无关。”
此外,他指出,若发现嫌犯行踪,申请红色通牒的国家将可向其所在国提交引渡申请,但需由嫌犯所在国决定是否同意引渡。
“以涉及蒙古女郎阿旦杜亚案的前特警西鲁为例,尽管大马与澳洲已签署引渡条款,但澳洲当局却以人道立场为由,拒绝我国警方将西鲁引渡回国面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