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前野新国会选区协调员拿督斯里凯鲁丁起诉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大马政府,挑战首相建议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做法。
凯鲁丁作为本案起诉人,今日透过Tetuan Law Practice of Rafique律师楼入禀高庭,并将慕尤丁和大马政府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根据诉状,凯鲁丁等人要求高庭就4个法律和宪法问题作出裁决,即紧急状态的颁布是无效且违宪的。
1月12日,国家王宫发表声明说,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已御准颁布紧急状态,直到今年8月1日,作为遏制新冠肺炎的积极措施。
慕尤丁同日也解释,内阁已建议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第150(1)条文向全国颁布紧急状态,自2021年1月11日至8月1日生效。
联邦宪法第150(1)条文阐明,若国家元首认同正发生大型紧急状态,能导致我国或是任何地区的国家安全、经济生活或公共秩序受到威胁,就可以颁布紧急状态。
现在,新冠肺炎成为我国人民经济生活的重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