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承审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阿南200万令吉受贿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表示,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从Tadmansori银行户口提出上述200万令吉,以用于雪兰莪大港及霹雳江沙国会议席补选。
“毫无疑问,这200万令吉仍留在Tadmansori银行户头内是为了被告的利益,并没有用在上述两场补选上,他在利用Tadmansori掩护他的罪行。 ”
莫哈末再尼今早宣判时,念出大约20分钟的判词时说,自己对所有证据进行了最大程度的评估,发现辩方无法挑起合理疑点。
他说,东姑安南是时任巫统联邦直辖区联委会主席兼巫统总秘书,因此没有资格收取这笔资金,因为两场补选皆不在联邦直辖区,而且东姑安南不是时任巫统财政。
他指出,在评估控方的证据后发现,被告并没有受到委托为两场补选进行募集资金。
“200万令吉政治献金用作两场补选是事后想法。”
此案的主控官为茱莉亚副检察司,而代表律师为拿督陈福泉。
此案是在2018年12月14日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东姑安南于今年1月23日在案件移交高庭时,在法官面前否认有罪。
此案开审以来,控方一共传召23名证人出庭供证,包括吉隆坡前市长丹斯里阿末菲沙、丹斯里莫哈末阿敏和蔡景康。
东姑安南早前在接受辩护律师盘问时供曾称,200万令吉的款项并不是给他的,而是协助巫统迎战补选的政治献金。
2019年10月14日,高庭裁定东姑安南表罪成立,必须出庭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