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巫统华玲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都阿兹起诉前槟首长林冠英诽谤案今日下判,高庭基于辩方林冠英对阿都阿兹的诽谤指控并不成立,因此裁决起诉人阿都阿兹败诉,阿都阿兹需承担5万令吉堂费。
今日双方都没现身法庭,仅派代表律师,即诉方律师莫哈末夫哈伊,以及辩方律师拿督慕勒里及林显峰上庭。
此案高庭法官拿督罗斯拉育今日请假,案件由主簿官乌玛德威在内庭代为宣读。
乌玛德威指出,起诉人阿都阿兹无法在此案件上出示充足证据,为此法庭撤销起诉人的申请,以及起诉人需承担5万令吉堂费。
在2018年3月份,时任槟州首长林冠英指阿都阿兹在2月27日接获Zenith建筑公司律师信,指阿都阿兹与一名商人在海底隧道计划中,合伙获取300万令吉。
惟后来Zenith集团通过律师发出信函声明,承认在索赔通知中出现错误,也向阿都阿兹道歉。
阿都阿兹较后发律师信给林冠英,要求林冠英道歉,否则将提告,而林冠英拒绝道歉,双方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