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我国在短短两周内,签署了4份新冠肺炎疫苗的协议,以确保我国未来有足够的疫苗供应。
最新的一份协议是在11月30日由科学、工艺及革新部与流行病防范创新联盟(CEPI)签署双边投资者协议,以确保大马有机会参与研发疫苗,并将新技术和人才带入本地科研领域。
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凯里表示,内阁同意马来西亚参与大马-CEPI能力建设而和技术转让联合计划,包括在研究和临床疫苗实验,因此签署上述协议。
他昨日以书面回答,砂团结党国会议员玛瑟古札、巫统笨珍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玛斯兰、行动党丹南国会议员诺丽达和民兴党纳闽国会议员拿督罗兹曼有关疫苗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我国通过卫生部在11月24日。与美国制药公司辉瑞(Pfizer)达成初步购买协议,以获取新冠疫苗的供应。
此外,内阁在10月14日同意大马加入由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管理的全球冠病疫苗机制(COVAX),因此卫生部在11月23日代表签署了选择性采购疫苗安排协议。
他说,加入COVAX的好处,是我国有机会与其他国家一起批量购买,并有权投资正在研究的候选疫苗,并且可以尽早得到该疫苗。
“参与COVAX可被视为声援全球团结的体现,但是这个疫苗供应只占大马人口的10%,因此我国还需与其他国家签署协议。”
科学、工艺及革新部也在11月18日与中国科学技术部签署合作协议,以通过政府对政府的方式,简化向中国疫苗制造商购买疫苗的程序;此外也可以加强马中在疫苗方面的策略合作关系。
凯里表示,我国目前是多管齐下采购新冠肺炎疫苗,包括加入CEPI、政府对政府(G2G)的双边谈判、加入COVAX的多边谈判,以及透过企业对企业(B2B)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