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大马独立新闻中心(CIJ)促请政府公开与高盛集团的和解协议,勿使用“保密性”来限制公共知情权。
该中心执行董事华沙拉今日发文告质疑,若该和解协议制定了保密条款,为何政府会签署上述协议。
他说,政府当然知道,这样的保密协议将损害公共利益、公信力以及透明度,因协议内容无法让公众仔细审查。
“尤其一马发展公司(1MDB)涉及盗用资金,因此这攸关公共利益。此外,有效的保密条款通常涉及不可被公开的重要讯息,这在和解谈判的过程中至关紧要,并且应在谈判期限内完成。”
他表示,该中心理解保密的重要性,以避免具敏感性的资料被随意揭露和滥用, 例如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有关国防和公共秩序的讯息。
他指出,政府需确保全面性的保密行为不会成为常态和轻易地被执行,只为了避免分享合法讯息给公众。
他说,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达基尤丁日前的回应中无法证明,其在商定保密条款前,是否有考虑公共利益。
他指出,在其他国家如英国、印尼和斯里兰卡,皆透过知情权法来保障讯息的透明度,这清楚显现了,公共利益非常重要。
他说,因此大马独立新闻中心促请政府,应公开与高盛集团的和解协议。
“政府应清楚列明保密条款,若政府无法公开相关条款于众,则必须列出明确原因。政府应提高透明度,勿使用‘保密性’来限制言论自由和公共知情权。”
达基尤丁于本月18日指出,基于受限于保密条款,因此政府无法公开与高盛集团的和解协议,以免受到法律行动对付。
他说,根据马来西亚政府、一马发展公司、财政部机构与高盛集团的和解协议,当中有条款阐明,和解协议中的所有条款与条件必须保密,除非获得协议单位的同意。“这项保密条款也适用于高盛集团对资产所做的14亿美元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