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随著政府早前宣布2021年财政预算案后,财政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0年财政法案》一读,并建议修正多项法令的条文,以配合2021年财案所宣布的新措施。
《2020年财政法案》是由财政部第二副部长莫哈末沙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
法案建议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令》、《1976年房地产盈利税法令》、《1949年印花税法令》、《1967年石油(所得税)法令》、《1990年纳闽商业活动税法令》、《2012年财政法令》以及《2018年财政法令》,以落实2021年财案。
其中,《2020年财政法案》建议修改和增加的《1967年所得税法令》部分条文包括:
●修改第45A(1)条文,如果丈夫是残疾人士的妻子个人所得税减免从3500令吉提高至5000令吉
●修改第46(1)(c)条文,父母的医疗、特别需求和护理费用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从5000令吉提高至8000令吉
●修改第46(1)(g)条文,为在本人、配偶和子女的疫苗注射上,可获得高达1000令吉的税务回扣,包括肺炎球菌、人乳头瘤病毒(HPV)、流感、轮状病毒、水痘、脑膜炎球菌和新冠肺炎等疫苗;治疗严重疾病的医药费回扣也从原有6000令吉提高至8000令吉
●修改第46(1)(h)条文,在自己、配偶和子女的医药检查费用从原本的500令吉提高至1000令吉
●修改第46(1)(p)(i)条文,将生活方式的税务回扣扩大至订阅电子报
●新增第46(1)(s)条文,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旅游住宿和支付景点入场费可获得最高1000令吉的税务回扣。此税务回扣是在2020年和2021年的课税年生效。
●新增第46(1)(t)条文,在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可获最高2500令吉的税务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