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我国历史,紧急状态是在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出现动荡的情况下颁布。
我国最早颁布紧急状态是在1948年马共展开武装斗争之后,英殖民政府宣布全马来亚进入紧急状态,一直持续到1960年才解除。
这一持续12年的紧急状态,主要是针对对抗英殖民的战争。
在战争期间,各级政府、军事和民事机关都由一个由军人、警察和文官组成的委员会控制。这一设计令政府可以迅速收集分析情报,协调各种行动。
这段时期,当时的政府也大量查抄学校、书店、住家、图书的流通与阅读受到监视,特别是华文书籍,提控犯禁者,形成后来的语文政治,影响深远
另一次令民众印象深刻的紧急状态是五一三事件时期。1969年5月13日,大马因第三届全国大选结果,发生了严重的种族冲突。
国家元首在时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的建议下,于5月15日宣布全部进入紧急状态。
不过,在5月14日时,政府开始实行戒严,股市休市。航空、火车、水上交通一切停顿,只有在傍晚时间,人民被允许步行或骑脚车上街购物,不准乘坐汽车。在5月15日,所有报纸被令停刊。吉打、玻璃市、马六甲相继被宣布为戒严区,各地戒严时间均为上午3小时。
国家元首在首相咨请之下,成立国家行动委员会(NOC),时任副首相敦拉萨为其负责人。
国家行动委员会的成立,使马来西亚暂时放弃了民主体制,以国家行动委员会为决策领导单位。随后该委员会宣布搁置国会及州议会,暂停尚未完成的东马地区之普选,实施宵禁及暂停行使所有法律权利。
紧急状态也可在州属实施,而不涵盖全国范围。吉兰丹州在1977年就曾进入紧急状态,巫统与伊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发生内斗,关系闹僵。
伊党议员对时任吉兰丹州务大臣莫哈末纳西尔提出不信任动议,导致其支持者发起暴动。国阵政府随后在丹州颁布紧急状态,并由中央暂时接管州政府。
另一次是在砂拉越发生。1966年,属于砂国民党的第一任首长卡隆宁甘,开除来自砂土著党的州部长泰益玛目,结果泰益在州议会的42名州议员中,获取21人联署致函时任州元首,表明不在信任卡隆宁甘。
时任州元首阿邦奥宾(现任首长阿邦佐哈里之父)直接宣布终止卡隆宁甘职务,后者不服,引发宪政危机。联邦政府过后宣布砂州进入紧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