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虽然吉隆坡高庭于7月份驳回了大马反贪会,充公前土地及合作社发展部长丹斯里卡西达已被扣押的10万令吉的申请;反贪会已在上个月提出延后执行庭令的申请,并对判决提出上诉。
这也意味著,这笔钱至今还在反贪会的手上,还未交还给卡西达。
大马反贪会的副检察长莫哈末阿拉夫表示,该财产本应交还给被告(即卡西达),但反贪会提出了延后执行庭令的申请,也对高等法院的判决提出了上诉。
他说,只要上诉法院未审理案件上诉,该财产就由控方(即反贪会)持有。
他透露,控方是在8月17日提出了延后执行庭令的申请,而上诉法院也已将上诉案的案件管理定于9月17日。
“代表律师必须在9月15日前回答动议,而控方将在9月29日作出回应。”
同时,卡西达的代表律师莎希拉说,控方已于8月28日提交了动议通知书,案件管理日期定于10月16日,由同一高等法院高级助理司法常务官处理。
早前,司法专员拿督阿末沙里尔是基于反贪会无法证明上述在卡西达联昌银行账户内的款项,属于非法活动收益,而驳回反贪会的申请。
阿末沙里尔在其判决中说道,《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6(2)(a)(iii)条文的文字非常明确,以及对于这项申请,要被充公的这笔款项必须被证明是非法活动收益。
“申请人只是证明答辩人账户收到10万令吉,但却没有采取最重要的步骤,以证明这笔源自纳吉账户的款项,属于非法活动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