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强调,他在担任首相时致函时任内政部长建议不再将泰米尔之虎列为恐怖组织纯属个人意见,不是一项指示。
他今日在部落格撰文说,当时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告诉他,没有实质的证据援引与不能获得保释的恐怖组织法令来提控涉及人士。
“因此,我当时将我的意见告诉了负责的部长,而我的意见不是一项指示。”
他说,如果现今政府和总检察长认为有足够的证据提控他们,那么他们理应展开适当的法律程序。
他也指出,除了要让民众觉得他是支持泰米尔之虎之外,他不知道公开他在2月12日致函时任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信函的目的是什么。
他表示,他建议不要再将泰米尔之虎列为恐怖组织,是基于曾和泰米尔之虎组织发生冲突的斯里兰卡政府,都不再将该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如果继续将泰米尔之虎列为恐怖组织,那么在等待审讯期间,他们将不能获得保释。”
他认为,这样的做法符合希盟在2018年大选时所给予的承诺,即反对国阵政府当时滥用法律来扣留那些对抗一马公司窃取行动和政府滥权的事。
他说,他们被未审先扣及不能获得保释,这是极度不公平的事。因此他才向慕尤丁作出有关建议。
对于哈马斯组织,马哈迪说,他用该组织作为例子,是因为国际社会确实将该组织标签为恐怖组织,但大马从来就不认同,大家都知道我国曾援助在加沙的哈马斯组织。
他指出,而他也曾在今年1月22日,亲自接见到访我国的哈马斯最高领袖依斯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