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社交媒体流传前首相敦马哈迪在任期间,曾致函时任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要求在恐怖组织名单中撤销“泰米尔之虎”的名字,马哈迪今日坦言,他的确曾写过这封信,惟他强调,这并不意味著他支持该组织。
他今天在布城首要领导基金会的记者会上,受询及此事时直接承认他曾致函给内政部长,惟不是支持该组织,而是针对数名希盟的人士被对付一事。
“这不是我们的问题,为何要自找问题。事情发生在斯里兰卡,并非我国,因此政府无需采取有关行动。”
他说,(巴勒斯坦伊斯兰组织)哈玛斯不是恐怖组织,但是却被美国列为恐怖组织,全世界都说这是恐怖组织。”
“如果是恐怖组织,为何我要与哈马斯领袖依斯迈会面?他是一个朋友,我怎能会称他为恐怖份子?”
社交媒体流传一封志期2月12日由马哈迪发给慕尤丁的信函,内容指马哈迪不认为需要继续将泰米尔之虎列为恐怖组织,因为斯里兰卡本身也没有这么做,因此应将该组织从恐怖组织名单中撤下。
武吉安曼反恐组是于去年10月10日和12日,在全国6州逮捕12名疑涉嫌与斯里兰卡激进组织“泰米尔之虎”有关联的印裔男子,其中被捕者包括甲州团结、人力资源 、非政府组织及消费人事务的行政议员沙米纳登、龙城州议员兼森州行动党署理主席P古纳两名行动党领袖。
由于警方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展开逮捕及扣留行动,引起各界议论。这12人是也于去年10月29日和31日,分别被控上雪兰莪、吉隆坡、霹雳、槟城、柔佛和马六甲的法庭。
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于今年2月21日发表文告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行使其酌处权,决定立即终止12名被控涉及参与“泰米尔之虎”恐怖组织活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