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人权律师西蒂卡欣早前因在2016年的一场跨性别者活动中涉嫌妨碍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宗教局(JAWI)人员履行职务而面控,今天获吉隆坡推事庭判无罪释放。
吉隆坡推事道菲阿芬迪更直批直辖区宗教局,执法时没有出示逮捕令,违反了执法程序。
他今早裁定,控方未能针对此案提出确凿的表面证据,因此宣判西蒂卡欣无罪。
道菲在判词中指出,控方针对西蒂卡欣的指控是非常薄弱的,因为并没有说明,西蒂卡欣是如何阻扰执法人员执行他们的任务。
“在审讯过程中,控方证人也同意,被告给予执法人员充份合作,没有任何证实证明,她在阻止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宗教局的官员执行他们的任务。”
他表示,西蒂卡欣是一名律师,当执法人员无法出示逮捕令时,她有权去维护本身客户的权益。
道菲说,宗教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应该根据程序,并出示逮捕令。
他表示,宗教局是以“男扮女装”为罪名,企图逮捕相关人士。“推事庭认为,该局应该谨慎地执法。”
不需上庭自辩
“推事庭为此认为,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不需上庭自辩。”
联邦直辖区宗教局2016年4月3日,闯入一场吉隆坡的跨性别闭门活动,还逮捕了活动主办者和参与者,包括西蒂卡欣。直区宗教局当时坚持,这是一场选美活动,违反伊斯兰教义。
不过,主办单位却否认那是一场选美活动,反之乃是慈善筹款活动。
西蒂卡欣事后扬言起诉直区宗教局非法逮捕她,她随后入禀诉讼,并获得法庭谕令让直区宗教局提供名单。
2017年6月23日,她却被控在吉隆坡万丽酒店(Renaissance Hotel )宴会厅举行的私人筹款晚宴上,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而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惟西蒂卡欣否认有罪。
去年,西蒂卡欣就此案入禀法庭,起诉联邦直辖区宗教局(JAWI)及其他18造在错误逮捕与非法监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