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一马发展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称,一马公司与阿尔巴投资公司(Aabar Investment PJS)之间的协议是在首相办公室的指示下匆忙完成的。
他表示,虽然在签署协议之前先签署谅解备忘录更合适,但是由于首相办公室(PMO)已经提交了该协议的详细信息,因此无需采取行动。
“纳吉前私人秘书拿督阿兹林告诉我,协议很重要,必须在阿联酋阿布扎比王储访问大马之前完成合资协议。”
“我记得阿兹林发了一封电邮,该电邮转发了阿布扎比企业家的电子邮件副本,其中阐明了合资企业的条件。”
“在2012年年末或2013年念出发出。我真诚地认为,这是一项政府对政党的倡议。”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1MDB洗黑钱案今日续审,第9名证人沙鲁尔接受辩方代表律师旺艾祖丁盘问时,如是表示。
沙鲁进一步接受,设定合资协议的事项并不是他的主意,完全由一马公司的法律顾问卢爱璇处理,并且是首相办公室提出。
“这个指示来自首相办公室,而这些指示和事项都是由大马富商刘特佐通知。”
“在协议最后敲定的事项中,一马公司和Aabar 在成为合资公司的董事前需要注资30亿令吉。”
旺艾祖丁提出疑问说,为何合资企业的所有相关文件已经完成了,可是为何到2014年才进行。
旺艾祖丁:“合资企业还缺少什么,以便合资企业还需要实施开发?”
沙鲁:“我们在等待Aabar的类似指示,他们已经注资30亿令吉。”
旺艾祖丁:“因此,没有任何迹象表明Aabar向其方面注资30亿令吉?”
沙鲁:“不是。该协议的条款从未经过审查。”
旺艾祖丁:“你对合资数额30亿令吉(来自1MDB)了解多少?”
沙鲁:“据我所知,它是存放在1MDB国际投资公司账户中,并在现金管理账户中运作。”
纳吉今日基于需要出席国会参与法案辩论和投票,因此向法庭申请提早结束1MDB洗黑钱案审讯,承审高庭法官柯林劳仁斯批准其申请。
今日的审讯在上午11时16分结束,并在9月1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