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国会下议院副议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入禀高庭,申请撤销前首相敦马哈迪等5造挑战她受委副议长的合法性的诉讼申请。
马哈迪等5造诉讼的第2名答辩人和第4名答辩人,即阿莎丽娜和新任下议院秘书尼占迈丁一起入禀撤销诉讼申请。
法官择定于9月22日聆听所有答辩人要求撤销诉讼的申请。
两人的代表律师达尼亚和莎兹瓦尼在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今天进行案件管理后,在庭外对记者这么说,他们是于昨天入禀申请,理由是所有起诉人没有挑战该委任的法定地位,且针对第4名答辩人尼占提出的起诉理由不合理。
2名答辩人指出,起诉人挑起的课题在法庭权限之外,根据联邦宪法第63(1)条文,属于不应由法庭受理的争议。
8月7日,另2名答辩人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和副议长拿督莫哈末拉昔也入禀法庭要求撤销该诉讼,理由包括,联邦宪法第63(1)条文阐明,起诉人挑起的课题,包括国会辩论都不能由法庭审理和裁决。
马哈迪及4名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是拉菲格、阿兹哈和莫哈末拉昔的代表律师则是韩查阿萨德及何淑茹(译音)。
7月23日,马哈迪、吉打前大臣拿督斯里慕克里、前教育部长马智礼博士、古邦巴素区国会议员拿督威拉阿米鲁丁及泗加亭区国会议员拿督沙鲁丁入禀诉讼申请,将阿兹哈、阿莎丽娜、莫哈末拉昔和尼占列为第一至第4答辩人。
他们指控下议院议长职位自7月13日以来已悬空,而阿兹哈和阿莎丽娜受委不具合法性,因为已违反宪法或议会常规第3、4、6和47条文。
5名起诉人要求法庭判决,在议长或副议长职悬空的动议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通过后,每一名国会议员都有权在14天内提呈正副议长的推荐人选。
他们也要求法庭宣判,委任程序须经过提名、辩论和足够人数的国会议员表决才合法。
他们指控莫哈末拉昔当时仅通知议长职只有一名推荐人选,并当下作出定夺的举动不合法。
马哈迪在支持其诉讼的宣誓书中指出,法庭拥有司法权针对他们的诉讼申请宣判,以定夺在7月13日以后召开的下议院会议的所有议决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