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面对12项刑事失信与2项贪污修正罪控的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今日在高庭否认有罪。
现年67岁的阿末扎希在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聆听控方要求修正的14项控状后,否认罪控。
上述修正控状包括增加第一至第10,以及第19与20项失信罪控中的“掌管”一词,以及删除第14与15项贪污罪控中的“增加”字眼。
根据上述12项刑事失信罪控,控状指掌管健康思维基金会及被委托掌控该基金会资产的阿末扎希,在2014年1月13日至2016年12月23日,透过位于吉隆坡布努斯路的艾芬银行,挪用该基金会的3100万令吉。
阿末扎希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以及鞭笞与罚款。
至于2项贪污罪控,控状指作为公务员即时任内政部长的阿末扎希,收取Data Sonic Group有限公司董事的贿赂,以遴选该公司作为为期5年的护照晶片供应商。
扎希也是峇眼拿督国会议员,他被控在2017年4月26,在孟沙的马银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会在第24条文(1)下判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在这之前,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郑宝德指出,由于较迟被告知修正控状,辩方因而不同意作出上述修正。
“我们感到错愕,我们今早才被告知此事。我们不同意(控方的)这项申请……此外,我们要求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62条文传召证人,因此,交由法庭定夺。”
主控官拿督拉惹罗仄拉副检察司说,修正上述控状不会改变被告的罪行特质。
“这不会产生偏颇的问题,因为所修改的控状只是小修正而已。”
面对47项挪用该基金会总额3100万令吉资金罪控的阿末扎希,其中12项涉嫌刑事失信、8项涉嫌贪污、27项涉嫌洗黑钱,此案明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