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教育部前部长拿督斯里马哈兹卡力否认,曾要求从日拔控股公司获得6000万令吉的酬劳。
“我对日拔控股公司合伙人雷恩的供词感到震惊,早前我被传召作为证人到法庭为同个案件供证时,已经否认这些指控。”
昨日,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的砂州乡区太阳能供电计划贪污案第16名证人雷恩供称,马哈兹卡力通过莫哈末夫阿德和一份书面协议,要求日拔控股公司给予6000万令吉的酬劳。
马哈兹卡力在文告中指出,这些报导试图破坏我在人民眼中的形象和声誉,并对被赋予我的工作产生不好的影响。
他说,已经咨询律师的建议,以采取合理的行动来维护名声。
“我无法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因为我不知道雷恩在法庭内的发言。在我进一步发言前,我已经要求律师,向法庭申请获得证词。”
他促请,民众和媒体不要在基于有限的资源,做出揣测。
“我相信,法庭的功能是鉴定事实的真相,不管证人在审讯时所给出的任何口供。”
“各造,包括我自己都必须尊重法庭的功能,并不超前法庭所做的决定。”
雷恩作为罗斯玛的太阳能计划贪污案控方第16名证人,在昨日给出的供词,与作为案件第3证人的供词,天差地远。
雷恩昨日在接受罗斯玛律师阿克贝丁的交叉盘问时说,马哈兹卡力最初要求合约总额的20%作为酬劳。
他指出,由于合约总额的20%数目庞大,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无能为力,因此改为每月支付100万令吉,为期5年,共计6000万令吉。
他表示,马哈兹透过亲信莫哈末夫阿德要求这笔酬劳;并在2016年4月,为支付6000万令吉准备一份协议,协议涉及赛迪阿邦和莫哈末夫阿德。
雷恩昨日在供证时更一度哽咽表示,从小在贫民区度过,经常面对电力供应问题,因此他不同意太阳能计划涉及贪污交易。
他说,自己不同意上述的做事方式,但是赛迪阿邦告诉他,事情都是这样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