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今日起国内落实强制戴口罩,警方在7月31日晚在面子书提醒大众,在公共交通和人潮拥挤的公共场所必须戴上口罩,违令者将被罚款1000令吉。
大马警方在官方面子书上发贴文提醒民众,8月1日起,国内强制实施在强制民众在搭乘巴士、轻快铁以及公共场合如巴刹等戴上口罩,违令者将在1988年传染病防范与管制第342法令(Akta Pencegahan dan Pengawalan Penyakit Berjangkit 1988-Akta 342)下,被罚款1000令吉。
警方贴文解释公共交通包括轻快铁、捷运、巴士等;人潮拥挤的公共场所包括市集、巴刹、旅游区等,都必须戴口罩。
贴文也指民众可以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所制定的标准,使用自行缝制的三层式口罩,其标准就是吸水的内层、防水的外层和有过滤效果的中层。
“至于2岁以下儿童、呼吸困难、失去知觉或在无旁人协助的情况下难以摘除口罩的人士,则不强制戴口罩。”
贴文提醒,勿与他人共同使用一个口罩,并呼吁民众齐心协力,共同防疫阻断疫情的传播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