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7日讯)不满遭内陆税收局追讨1030万令吉欠税的前首相纳吉的女儿诺雅娜,其挑战所得税法令违宪的努力今告失败。
高庭裁决,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3)条文不允许法庭介入内陆税收局向诺雅娜追税的诉讼,政府是向诺雅娜追讨7年未缴纳的1030万令吉税款。
诺雅娜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汉指出,有关条文阻止法官做出裁决,因此法庭毫无选择必须做出对政府有利的裁决。
“在诺雅娜案中,内陆税收局是向她追讨1030万令吉。这项税务评估可以向所得税特别专员提出上诉。”
“不过,在上诉过程中,内陆税收局可以向法庭入禀民事诉讼,因此该局在此案中入禀高庭来追税。”
“一旦入禀了法庭,税收局可以申请简易判决,因所得税法令第106(3)条文阐明,答辩人无法做出答辩。”
法汉在莎阿南法庭大厦向《当今大马》,如是指出。
法汉是诺雅娜的代表律师,而莎阿南高庭法官法依扎嘉玛鲁丁今日择定此案的审讯日期。
法汉指出,有关条文阐明,答辩人不能在法庭争论有关的税务评估是否正确,以及是否过高。
他表示,这就是他们所指的“先付了再谈”。
“所以,法庭别无选择,必须做出有利于政府的裁决。”
“我们指有关条文违宪,因为该条文剥夺了高庭法官的权限,或法庭审理此事的裁决。”
“我们是三权分立,即议会、司法和行政权,法庭应该是做出裁决的一方,这就是我们挑战此案的基础。”
内陆税收局是在去年7月24日入禀莎阿南法庭,起诉现年32岁的诺雅娜,向后者追讨高达1030万令吉的欠税。
内陆税收局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77条文,指控诺雅娜无法向税收局(LHDN)出示2011年至2017年期间的缴税证明,诺雅娜共欠税达1030万5292令吉36仙。
这笔7年的欠税依序为280万7452令吉42仙(2011年)、3万零738令吉28仙(2012年)、694万3811令吉7仙(2013年)、31万3967令吉2仙(2014年)、5万6048令吉65仙(2015年)、15万8922令吉46仙(2016年)及2万4352令吉46仙(2017年)。
不过,诺雅娜也质疑希盟政府向她追税的行动,并表明其收入是哈萨克斯坦丈夫所给予的,因此不应该被追税。
早前,高庭法官法依扎驳回诺雅娜针对税收局申请的暂缓令,以阻止法庭针对此案做出简易裁决。
答辩人申请暂缓令,是为了将此案的宪法课题带来联邦法院鉴定。不过,高庭法官在聆听了双方的陈词后,否决了这项申请。
法官法依扎过后将此案定于8月8日,让双方进行附加陈词,并定于8月26日裁决是否批准简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