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发表涉南海问题声明,肆意歪曲南海有关客观事实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称中国在南海许多主张没有国际法依据,中方用恐吓手段损害南海沿岸国在南海的主权权利,以大国欺压小国,强迫沿岸国远离近海资源,以“强权即公理”替代国际法。美方并要求中方全面遵守并执行南海仲裁案裁决,呼吁地区国家应反对中国的海洋权利主张。对此,我愿强调以下几点立场:
第一,中国秉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秉持“双轨思路”处理南海问题。
中国自古倡导“强不执弱、富不侮贫”,我们始终奉行睦邻友好的周边外交政策。中国在对外交往中一贯主张,国家不论大小、贫富、强弱,一律平等。在同中国相邻的14个陆地邻国中,既有大国,也有小国,既有强国,也有弱国,但正是中国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原则,与其中的12个邻国谈判解决了边界问题。
中国一贯秉持“双轨思路”处理南海问题,即坚持同有关直接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问题,同时同东盟国家一道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当前,在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努力下,南海局势总体稳定并向好发展。
中国在南海进行的油气开发、渔业捕捞等活动均是在中国管辖海域进行,符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和中国国内法。中方对在南海争议海域开展油气开发活动始终保持高度克制,目前南海争议海域有上千口油井,没有一口是中国的。针对有关南海当事国的海上侵权行动,中方不得不作出必要反应,但有关反应是十分克制的。中国从不谋求在南海建立所谓“海洋帝国”。
反观个别域外大国,动辄派大量先进军舰机到南海耀武扬威,派遣航母编队到南海大搞军事演习训练,打著维护“航行自由”的幌子,频繁抵近和侵入中国南海岛礁邻近海空域,威胁中国主权和安全。究竟是谁在南海推行强权逻辑,试图构建“海洋帝国”,国际社会看的十分清楚。
第二,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属于越权审理,是非法、无效的,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中国是国际法治的坚定支持者和维护者。作为《公约》缔约国,中方重视《公约》,一贯以严谨、负责任的态度对待《公约》,不认同有关方过分夸大《公约》的地位和重要性,滥用国际海洋法。
中国政府已多次声明,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的裁决是无效的,没有约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无论如何精心包装,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的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领土问题不受《公约》调整。海洋划界问题,中国政府已于2006年发表排除性声明,将其排除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因此,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作出有关裁决属于越权审理。中国不接受、不承认所谓裁决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指责中国违反国际法毫无道理。
有些国家拒绝加入《公约》,躲避《公约》要求应尽的义务,却总是拿《公约》说事,要求中方全面遵守并执行仲裁裁决。其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维护《公约》,不是为了维护国际公义,而是借《公约》和炒作仲裁案来服务自身政治目的。某些域外国家违背在南海主权问题上不持立场的公开承诺,出尔反尔,其在南海问题上看似站在一些东盟国家一边,实际上是为了挑动东盟国家站在中国对立面,挑拨和破坏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这样做,完全没有顾及东盟国家的感受,更不是为了东盟国家的利益,而是出于自身地缘政治私利,制造企图遏制中国的牌。南海如果因此陷入对抗,完全不符合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共同利益。我们应对此有清醒认识。中国和东盟国家是搬不走的邻居,我们要团结合作,共同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经营好这片地区,不给域外大国干预、搅局的机会。
第三,南海地区存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中方愿同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有关方继续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分歧,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南沙群岛中的岛、礁、滩、沙等自然地形以及相连水域天然地构成群岛的组成部分,不可切割处理。中国历来将南沙群岛作为整体主张拥有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这一做法符合国际法和国家实践。
由于历史原因,南海地区存在一些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中马两国在南海问题上各有立场,在有关海域存在主张重叠,但令人欣慰的是,两国历届政府多年来一直秉持友好精神,通过对话协商妥处分歧、管控争议。南海的和平与稳定符合中马两国根本利益。中国期待同马方加强合作,深化互信,继续通过双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分歧,全面落实《南海行为宣言》,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在争议解决前,中方始终致力于同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有关国家商谈搁置海上争议,推动油气资源共同开发,也愿同有关国家积极开展南海海洋环保、渔业资源等养护和合作,将南海建设成和平、友谊和合作之海。
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发言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