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政府于本月10日申请禁令,以禁止沙地石油有限公司(PSI)及其董事塔列奥贝德动用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有关的资金。
政府申请禁止沙地石油及其子公司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动用共3亿4025万8246美元的资金进行任何交易,这笔款项由Clyde & Co律师事务所为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托管。
政府也寻求禁止使用一笔在Temple Fiduciary Services Limited名下的款项,这笔尚未明确的款项存在英国巴克莱银行,上述两笔款项属于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这是塔列奥贝德通过沙地石油公司持有的独资子公司。
政府在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3条文(禁止处理国外财产)下入禀上述申请,并列塔列奥贝德、沙地石油有限公司、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Clyde & Co律师事务所及Temple Fiduciary为第一至第五名答辩人。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莫哈末阿菲克在宣誓书中说,他是一马公司案件调查人员之一,他在调查后怀疑,上述3亿4025万8246美元,与涉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塔列奥贝德、商人刘特佐和其他与一马公司相关人士及子公司的串谋欺诈或欺诈案件有关。
高庭副主簿官马尤丁今天为这项申请进行案件管理。
控方布迪曼及莫哈末依扎副检察司告诉媒体,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将于本月16日审理这项申请。
布迪曼说,如果控方获得庭令,政府将通过外交管道与英国进行司法互助,并交由英国当局执行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