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根据《纽约时报》指出,高盛集团与美国联邦检察署协议,以减轻该银行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件中所面对的指控。
《纽约时报》昨日报导,有3名知情人士透露,该银行的代表律师要求美国副检察官杰弗里罗森,重新检视联邦检察官提出支付超过20亿美元(85.6亿万令吉)罚款,以及认罪的要求。
这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说,消息指高盛集团已提出支付较低的罚款及不需要认罪的要求。
报导进一步指出,该投资银行在数个星期前已提出这项要求,这类行为在大公司面临调查时并不罕见,而通常是在谈判和解的最后阶段。
此外,报导说,这项谈判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展延,但有人预计这项调查的解决方案将在9月初出炉,并由美国布鲁克林检察官,以及华盛顿洗黑钱与盗贼集团领导。
若达成协议,这意味著解决联邦政府针对高盛集团涉嫌一马公司的外国贿赂、贪污和洗黑钱将近5年的调查和指控。
报导也揭露,即使达成和解,联邦检察官也还未结束针对一马发展公司的问题。
该投资银行一名发言人杰克西沃特指出,银行一直与相关执法单位接触。
美国司法部在2018年,对涉案的新加坡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和高盛集团前银行高管黄宗华,以及刘特佐展开刑事提控。
雷纳斯在2018年8月认罪,原定在本月宣判,但已展延至明年1月。高盛集团前银行高管黄宗华将在明年初,在布鲁克林法庭展开审讯。
美国、大马、新加坡等至少14个国家的监管机构,已对高盛集团进行与一马发展公司丑闻相关调查。
美国与大马的执法单位表示,一马发展公司计划共挪用超过27亿美元,涉及大马籍在逃富商刘特佐、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其他重要人士。部分挪用的资金,相信用作购买豪华寓所、游艇、名画,甚至资助拍摄好莱坞电影《华尔街之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