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大马舞弊查核师协会(MACFE)呼吁政府,延后执行《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新增的第17A条文,让所有公司提供足够的时间来制定适当的反贪程序。
《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将在今年6月生效,该条文阐明,若有商业组织有职员涉及贪污行为,不单只是个人会被控,相关组织也必须对对未能防止贪污行为负上责任。
该条文的目的是确保商务和商业活动在没有贪污的情况下进行,商业组织也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止组织内的贪污行为。
大马舞弊查核师协会(MACFE)今日呼吁政府重新检讨此事,并建议政府纳入“延期起诉”(DPA)条款。
该协会主席拿督斯里阿克巴沙达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根据大马企业监管机构对我国排名前100位的上市公司进行的调查,在反贪计划下的13个层面,如承诺、培训、吹哨和政策,在2019年只有13家公司得分超过90%。
其中整体平均分数为62%,而拥有适当反贪措施的平均分则是52%。
“新冠肺炎疫情除了影响商业活动外,也是落实相关规定的另一个阻碍。某些经济领域的部分公司发现难以落实和执行足够的程序框架,因这些公司正为自己的业务存亡而战。很多公司受到新冠肺炎的影响,有些甚至已关闭。”
他指出,基于上述因素,建议政府应该重新考虑执行,这将在2020年6月1日生效的第17A条文。
他解释,这将为所有公司提供足够的时间来制定适当的反贪程序。
他建议,反贪会应该考虑根据世界标准改善并推出新的第17A条文。
“同时,应该将第17A条文中的‘满足’一词改成‘不当支付’会更为恰当,因这涉及的范围更广泛。这些款项是由商业组织支付,为了通过贿赂相关者来获得任何合约。”
阿克巴沙达提到,反贪会也应该考虑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中提供和增加“延期起诉”(DPA)的条款,就如英国和新加坡,允许在开始起诉前,公司能支付更高的罚款和采取补救措施来避免这项金融犯罪。
“外国公司在决定进入大马投资以前,将研究我国的反贪法律并与其他拥有延期起诉条例的国家进行比较。延期起诉条款为那些正面对企业责任罪行的公司,提供了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服从计划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