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政府并未承认任何难民身份,反之会将其归类为持有难民证的非法移民。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指出,大马并未签署《1951年难民公约》和《1967年议定书》,更没有针对难民权利拟定任何法律或行政框架。
“因此,政府并未承认难民身份,并将他们列为持有难民证的非法移民。”
“惟,基于人道主义精神,政府允许这类非法移民在还没有被联合国难民署安置在第三国家之前,暂时居留在大马。”
他说,截至2020年3约为止,国内持有难民证的难民人数为17万9521人,其中有10万1584人是罗兴亚人,占总难民人数的56.6%。
他是针对近来罗兴亚难民引起公愤一事,发表文告作出澄清时如是说。
他强调,在1966年社团法令之下,任何代表罗兴亚人的组织都是违法的,且可以依法采取行动。
“因此,持有难民证的罗兴亚人,没有任何立场、权利和基础向大马政府索偿。”
“内政部将透过属下机构和执法单位,确保公共秩序被维护,任何持有难民证的难民若威胁到公共秩序,或违反国家法律,都不会逃过法律的制裁。”
他说,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大马皇家警察共收获19宗针对罗兴亚难民的投诉,其中有4宗已展开调查。
此外,还有2名缅甸籍人士因协助持有难民证的非法移民非法入境我国,而被提控上庭。
“大马执法单位在4月17日不允许载有罗兴亚人的船只进入大马海域,内政部必须强调,该行动是基于捍卫我国边境的不被侵犯。”
无论如何,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大马政府在驱逐该船只前也分配了食物给他们。
“加强边境管制的行动、阻止非法移民入侵我国,是配合政府封锁国门、禁止外籍人士进入以阻断新冠肺炎传播链的行动。”
他提醒暂时居留在我国的难民,应该要给予大马人尊重,并遵守我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