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说,难民由于害怕生命受到威胁而逃出他们的国家,若我国拒绝他们,就如宣判他们死刑。
该会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今日发文告指出,该会对我国一些团体,提出不人道的建议,包括驱逐我国罗兴亚难民感到震惊。
他说,有很多人民,一些公民团体,甚至政客,反对罗兴亚人留在我国,因觉得这些难民肮脏、无理、不尊重我国文化和要求获得我国公民权。
他指出,若因一小部分的人行为不好,而一竹竿打翻一船人是不公平的,毕竟任何社群都有好人和坏人。
他说,许多留在我国的罗兴亚难民明确地指出,他们能将马来西亚视为临时的家,甚感庆幸。
“我国人民不承认罗兴亚难民为难民,而当他们是非法移民及无国籍者的事实,已使他们难于生存。他们不能在我国合法工作,也没有受教育的管道。这使他们的形象不好,并将他们的存在看成是负面的。”
他认为,若政府承认他们的难民地位,不但对罗兴亚人有利,也对我国有益。
“罗兴亚人可以成为我们社会中的一份子,合法的工作和缴税。他们的子女可以到学校受教育,学习融入本地社会。”
他也说,我们也不需要担心诸如新冠肺炎的危险性疾病,在罗兴亚人集中的地区传播,然后传播给其他社区。他们不再需要为有病求医担忧,而可以在大流行病爆发前获得适当治疗。
因此,该会呼吁政府承认罗兴亚难民,和居留在我国的他国难民。
他说,政府必须根据1951年《难民公约》(也称为《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条约,承认他们拥有工作、受教育和获得医疗保健的权利。
“在这个时候,应该停止妖魔化这群被自己的同胞和政府不公平迫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