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配合第二期行动管制令的落实,卫生部颁布宪报,限制人民仅能在住家10公里内的范围,购买食品、药物和日常用品。
根据宪报颁布,在行管令期间,任何违规者一旦被定罪可面临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是于昨日,在宪报上颁布2020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举措)(第2期)条例,这项条规是3月17日指令的延续
宪报指出,人民仅可到不超过10公里的范围购买必须品,且不能有人陪同。
宪报阐明,如要有人陪同,就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
“要外出寻求医疗服务者也必须在10公里的范围内或邻近的地点,惟可让人陪同。”
另外,宪报也指出,任何国人从国外回来在国关卡前,都必须接受医疗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