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1日讯)国会下议院副议长倪可敏强调,政府在非常时期推出“振兴经济配套”属合情合理之举,但若涉及的拨款未在国会中通过则是不合法,并可被起诉。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尽管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宣称总值2500亿令吉的“振兴经济配套”,真正所涉及的政府开销只有250亿令吉,但相关开支依然需要获得国会通过,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他为此呼吁首相慕尤丁召开紧急国会会议,让朝野国会议员辩论及审查“振兴经济配套”所涉及的拨款。
“根据联邦宪法104条,任何涉及政府开销的支出必须由国会通过供应方令(Supply Act), 所以政府若要在4月发放援助金,政府就必须遵守立法程序,否则政府随时可被起诉,这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局面。”
倪可敏也是安顺国会议员,他续说,国会议会常规11(3)条授权首相可在无须14天的通知下,召开国会会议,所以国会会议无须等到5月18日,反而在下周就可以召开。
此外,他也表示,若首相同意,通过“振兴经济配套”可以成为紧急国会的唯一议程,其他课题可以在下一次国会会议才处理。
“同时,在行动管制期间,我国可以仿效加拿大国会,只须在法定人数出席下,即可召开国会会议。”
他举例加拿大国会,已顺利在规定30个议员出席的紧急国会,辩论及通过了1070亿加币(约3243亿令吉)的刺激经济援助配套。
“何况,我国国会的法定人数只有区区26个人,因此朝野各党只须派出代表出席即可,无须劳师动众,这样一来也绝不会违反法律及卫生部规定的社交距离。”
与此同时,倪可敏也重申,遵崇法冶是我国国家五大原则之一,所以政府必须带头守法而非知法犯法。
倪可敏也说,在限制行动法令3(1)(E) 条文下,卫生总监可在特定情况下,豁免任何人的行动自由,因此要批准20至30名国会议员出席国会,绝对符合法律规定,绝对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