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人力资源部强调,行动管制令执行期间,雇主有权要求员工居家工作,若员工拒绝遵守,雇主有权对违抗命令的员工采取纪律行动。
人力资源部发文告针对民众在全国行动法令中的疑惑做出解答,其中包括雇主和雇员在这期间的运作。
人力资源部针对行动管制令期间雇主及雇员的运作问答录如下:
1. 是否可以依据行动控制令指示员工在家中履行职责? 如果员工拒绝遵守该命令,雇主可以采取纪律处分吗?
答:行动控制令并没有阻止任何雇主指示员工在家中完成其工作,雇主可以对不配合的雇员采取纪律处分。
2. 是否可以指示其员工照常上班或兼职?
答:不能。如果雇主在行动控制令期间指示员工上班,则可以将投诉转发给国家安全理事会。
3. 公司应向谁申请营业关闭豁免?
答:不提供基本服务的任何营业场所均可开放,前提是获得疾病预防控制条例第5条第2项所述的书面同意。
4. 建筑业(建筑工程或房屋翻新)是否受到行动管制令的管辖之内?
答:是的,建筑活动被归类为非必要服务。这意味著所有施工和维护工作都必须停止。
5. 应该对不遵守行动控制令的雇主采取什么行动?
答:向警察和志愿警卫队(RELA)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