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 随著政府已将全国13州和3个联邦直辖区列为疫区后,政府今日颁布宪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禁止民众在任何疫区内随意移动。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今日在联邦宪报网站颁布2020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举措)条例,并从即日生效,直到3月31日。
宪报阐明,任何人不得从任何疫区的一个地点移动到了另一个点。
无论如何,执行公务;提供关键服务、购买、供应或派送食物和日常用品;想要获得卫生照顾和医疗服务;以及获得总监允许的其他特别目的的人士则不受限制。
关键领域服务包括,水、电、能源、电信、邮政、运输、灌溉、石油、天然气、燃料、润滑油、广播、金融、银行、健康、制药、消防、监狱、港口、机场、安全、国防、清洁、零售和食品供应。
除了禁止在各州旅行外,该条例也禁止人们进行任何的集会,无论是宗教、运动、休闲或文化目的。同时,即便人们可以为参加葬礼仪式聚集,但参与的人数必须保持在最低限度。
“期间内没有人可以从一个疫区移动到另一个疫区,除非获得警局负责人的书面许可。”
宪报阐明,任何提供关键服务的处所均能营业,但处所内的人员和顾客数量必须保持在最低限度;至于非关键服务的处所也能营业,前提是必须先获得总监的书面许可,总监也可以添加任何合适的条件。
任何涉及食物供应链或以得来速(Drive-Thru)、打包和外卖服务的处所能够营业,但必须获得总监的同意。
最后,任何人触犯上述条例,可面临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外,国内贸易及消费事务部长拿督亚历山大昨日也颁布一项名外《2020年供应控制(禁止出口)条例》,即禁止出口外科/医用口罩。
其中包括一层耳挂式口罩,两层耳挂式口罩,三层耳挂/头环/头戴式口罩和N95口罩。
违者可判监禁罚款
另一方面,阿汉峇峇发表文告提醒公众,违反2020年传染病防范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下任何条文者,一旦罪成,可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如有疑问,可联络卫生部全国危机准备及应对中心(CPRC)热线,电话号码03-88810200、03-88810600, 03-88810700,或电邮至cprc@moh.gov.my。”
病房不允许访客
阿汉峇峇也在文告说,在行动管制令生效期间,除非有紧急情况和需要,否则不允许任何访客进入医院病房。
他建议,在家的人民要时刻保持高卫生水平,例如经常用水和肥皂或洁手液洗手。
“如果感觉不适,在上午8时到下午5时之间,与虚拟健康咨询(virtual health advisory)或全国危机准备与应对中心(CPRC)在线联系。”
他说,民众可以通过CPRC的Telegram(https://t.me/cprckkm),了解大马新冠肺炎疫情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