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表示,政府在1995年签署了《消除对女性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后,大马有义务制定法律来承认性别平等,同时对性骚扰进行惩罚。
“尽管数据显示了当中的不平等,但我们必须承认,女性通过教育来改善低收入地区的贫穷问题上,发挥著作用。”
大马人权委员会配合今日的国际妇女节发表文告指出,根据大马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性别差距指数得分为0.727分,这显示要缩短其中差距上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尽管越来越多女性到小学、中学和高等学府求学,识字率几乎与男性的相同,即男性的识字率为97%,女性则是96.3%,而男性每赚钱10令吉,女性平均收入为9令吉32仙。”
“相比80.4%的男性从事劳动工作,女性只占了55.2%,同时有33%的女性担任高级和管理职位,这已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的29%。”
然而,人权委员会提到,只有14.4%的女性成为国会议员。
另外,人权委员会也提到,在没有排除的情况下将结婚年龄提升至18岁,将能使青少年更加专注在教育和经济独立上。
“通过为女性提供正式和非正式的机会来指导和提高她们的技能,以及提高她们在职业和政治领域中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力也会很重要的。”
“社会除了要鼓励青年和女性成为领导外,也必须确保周遭环境通过如在工作地点设立托儿中心、产假和弹性工作时间等措施来支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