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卫生总监拿督诺希山今早在面子书贴文和图表显示,没有出现症状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经过县卫生局确认后必须进行居家隔离,或者在接受检测后还未达到住院标准的疑似病例,都需要在家隔离。
根据卫生部图表指出,居家隔离者将会在医院检测中心,抽取样本进行首次新冠肺炎化验,过后会被送回家。
县卫生局会对需要居家隔离者,发出居家隔离14天的命令。
居家隔离者需要签署两份居家监督和观察令的表格,隔离者保留一份副本,另一份则是由县卫生局保留作为记录;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居家隔离命令。
居家隔离者将会获得一套居家评估工具(HAT)和相关指示,方便在家自我监督。
县卫生局官员将会每日致电或登门拜访居家隔离者,以了解隔离者健康情况。
“若在隔离期间出现症状或不舒服,马上通知县卫生局官员。若身体情况良好,在完成14天隔离后,县卫生局将会发出一份表格,免除隔离者的居家监督和观察令。”
此外,卫生部图表也有提到,密切接触者的定义。
图表显示,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疗时,没有佩戴合适防护用具的医护人员,以及与受到感染的医护人员共事的人都属于密切接触者。
“与确诊病例近距离或在同个封闭环境共事的人、与确诊病例共乘任何一种交通工具的人,以及与确诊病例同住一屋檐下的人都被定义为密切接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