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为了防止中选议员跳槽,公正党在上届大选前已跟候选人签署法律文件,以前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为首的11名国会议员,如今或因退党风波而面对1000万令吉的罚款!
过去在第14届大选上阵的公正党国州议员候选人,必须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才可获得委任状,一旦当选后跳槽,将被罚款1000万令吉。
据《东方日报》探悉,虽然阿兹敏及前副主席祖莱达是遭开除党籍,而非主动退党,不过,该法律文件阐明,若背叛党而被开除,也被视为其中一项违反条约。两人将和其余退党的9名议员一样,须赔偿1000万令吉予该党。
消息指出,公正党目前忙于处理组织新政府的事宜,暂时无暇向这11人索偿,但过后会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公正党党章,退党无需递辞呈,任何对外发表的退党声明皆有效。”
据悉,公正党的主要领袖已签署这份法律文件,由于该党有些候选人是在最后一分钟才决定被委派上阵,因此不排除有漏网之鱼没签署。
不过,一名具有法律背景的党内人士透露,最终该法律文件的协议是否有效,还是必须交由高庭来裁决,一切视该文件的撰写内容工整与否。
他说,任何合约必须合乎法律才见效。据他了解,公正党的该份法律文件列出数个重点,包括不可跳党、中选后“跳船”、参与其他阵营违反该党等。被选为候选人的人士,必须签名及写下日期,以示同意。
他指出,站在法律的角度,法院如何诠释这份文件,全靠撰写者的“功力”,如果一份法律文件存有“漏洞”,签署人就可能避开承担法律责任。
他表示,公正党的法律文件属于惩罚性合约,政党提供空间或机会给候选人,一旦中选,对方可获得的“好处”是国州议员的薪水,若违约则必须作出赔偿。
“不过,该文件仍有争议性,签署人的辩解理由可以是‘为民服务’,其工作是神圣的,所以无需对党作出补偿。”
他说,虽然该党可起诉违约者,但有时候法院是不接受惩罚性合约,成败与否最终还是取决于该文件的内容。
他分析两个可能性,若法院认为违约者在“一物换一物”下亏欠于该党,就必须作出赔偿;相反地,若法院认为对方借此平台为民服务,不值得交出惩罚,便不成立。
被开除或退党11名国会议员:
1)阿兹敏阿里(鹅唛国会议员,前经济事务部长)
2)祖莱达(安邦国会议员,前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
3)赛夫丁阿都拉(英迪拉马哥打国会议员,前外交部长)
4)巴鲁比安(实兰沟国会议员,前公共工程部长)
5)卡玛鲁丁(敦拉萨镇国会议员,前交通部副部长)
6)莫哈末拉昔(峇株巴辖国会议员,国会下议院副议长)
7)曼梳(高渊国会议员)
8)山塔拉(昔加末国会议员)
9)阿里彼祖(砂拉卓国会议员)
10)威利莫京(婆罗洲高原国会议员)
11)佐纳丹耶新(兰瑙国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