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昨日提控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及沙地石油公司两名董事涉嫌洗黑钱罪名,并由推事庭向3人发出逮捕令,而反贪会昨日已通知国际刑警对这3人发出红色警报,通缉这3人。
反贪会首席专员拉蒂法表示,反贪会已通知国际刑警向3人发出红色警报,即刘特佐,以及沙地石油公司(PSI)两位董事达勒奥巴因和帕特里克玛宏尼。
“反贪会昨日已做出提控,但基于这3人不在马来西亚境内,因此反贪会向他们发出国际逮捕令。”
她说,刘特佐等3人被控共谋总额6900万美元(约2亿8600万令吉),反贪会指这笔钱与一马发展公司及SRC国际公司有关。
“这些案件涉及的数额高达30亿令吉,而很多机构也为此做了很多努力,试图取回这笔钱。”
“我们提控这些人士,是因为他们最有可能对这些款项的去向知情。”
拉蒂法说,反贪会昨日是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法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及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将这3人提控上庭。
这3人被控在2011年2月24日及6月14日,涉及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共谋犯罪,利用其职权收取贿赂,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8(1)(c)条文。
同时,达勒奥巴因和帕特里克玛宏尼也被控于2009年9月30日涉嫌洗黑钱活动,通过一马沙地石油公司(1MDB Petrosaudi)接受一笔一马公司的资金,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法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第4(1)(a)条文。
拉蒂法今日出席2020年亚太经合组织举办的“性别主流化和赋予妇女权力打击腐败”专题研讨会后,如是指出。
她表示,尽管他们是外国人,但只要这些贿赂的案件发生在大马,反贪会就有权力提控他们。
“就算是发生在国外,反贪会也能提控大马人,或是大马永久公民。 ”
在去年11月,一马发展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沙鲁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案件中供证时指出,刘特佐与玛宏尼和奥巴因串谋来误导纳吉。